第十九类
非金属的建筑材料,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,沥青,柏油,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,非金属碑
[注释]
本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。 尤其包括: 半成品木材(如横梁、板、护板); 胶合板; 建筑用玻璃(平板、玻璃瓦片); 路标用的玻璃颗粒;混凝土信箱。 尤其不包括: 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(第一类); 防火制剂(第一类)。